200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校内评选将于11月28日结束,省级评选工作将从11月29日正式启动。根据全国学联办安排,对本阶段工作发布几点提示:
1.进入省级阶段评选的自强之星候选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在本网站注册并参加校级评选;二是在校级评选阶段得票数列本校前两名。
2.活动组委会在11月28日10:00左右公布省级阶段拟候选人名单,并接受社会监督。各高校团委尽快审核本校晋级学生报名表和事迹材料,打印盖章后在12月3日前以特快专递的方式提交到当地省级团委学校部。
3.29日9:00,活动组委会正式公布省级阶段候选人名单及编号,此前校级评选阶段的网络得票归零。本阶段投票评选开始,接受全国高校学生的实名网络投票。同时开通短信投票平台,移动联通用户编辑D+候选人编号到106620080,即可为该候选人投上一票。每个手机号码可以为一个或多个候选人投票,但对每个候选人只能投一票(每次投票收取信息费0.3元,不含通讯费),网络得票数与短信得票数相加即为该候选人总得票数,按得票多少排名。
本阶段各省级团委学校部可进入网络专区,对本省参选者情况进行查询和管理。
4.12月5日9:00,省级阶段投票结束,按照《200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名额分配表》的数量,得票靠前者晋级,获得“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省级团委学校部必须在12月9日前,将获得提名奖同学的报名表及相关事迹材料,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发送到组委会秘书处。
5.组委会秘书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2号中国青年报社品牌推广部
邮政编码:100702
联系电话:010-64098415或64098277
自强之星活动组委会
2008.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