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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申报2011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2-03-21 00:00 余兴 

共青团江西蓝天学院委员会文件

赣蓝天团发2012】7号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申报2011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级团组织:

现将团省委《关于做好申报2011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推报条件,认真推报参评单位和个人。请于2012年3月16日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和申报材料文字版一式2份(附电子版)报校团委组织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于海明
电 话:88139064
电子邮箱:yhm101116@163.com

附件:《关于申报2010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


共青团江西科技学院委员会
二Ο一二年三月八日


附件:
关于做好申报2011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
“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
团委(团支部)”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团委,省属各高校、省直各单位团委:
团中央将于2012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2011年度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现将我省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地各单位分别推荐2011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团干部推荐人选要向乡镇街道格局创新单位倾斜)、“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工委)”、“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候选单位(个人)各1个,其中各设区市团委在此基础上再推荐驻外团组织、非公企业团组织以及在乡镇格局创新中有突出成效的乡镇团委各1个。
二、申报条件
1.全国优秀共青团员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获得过省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6)符合团员创先争优“四带头”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不参加评选。
2.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忠诚党的事业,注重党性修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4)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6)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3年(乡镇、街道新选任兼职团干部、驻外团工委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
(7)获得过省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8)在带领基层团组织和团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地市级团委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评选。
3.全国五四红旗团委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支部(总支)建设,支部(总支)工作有活力。
(3)团委(团工委)班子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5)获得过省级“五四红旗团委”称号(乡镇、街道团委、驻外团工委可适当放宽)。
(6)符合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四个好”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成效显著。
团的领导机关不参加评选。
4.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
(1)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所在单位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3)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获得过省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5)符合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四个好”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成效显著。
已经被推报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
三、有关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对拟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在推荐人选所在地区或单位进行公示。要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于3月21日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和申报材料文字版一式2份(附电子版)报团省委组织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葛李保 李青
电 话:0791-86262425
传 真:0791-86211667
电子信箱:tswzzb123@163.com
  
附件:
1.2011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2.2011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3.2011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4.2011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共青团江西省委组织部
            201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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