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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共青团2009―2010年度 “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0-04-12 00:00 余兴  互联网

共青团江西蓝天学院委员会文件

赣蓝天团发201013


关于开展共青团20092010年度 “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级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青年志愿者协会:

一年来,我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共青团员紧密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开拓创新,勇于实践,取得了可喜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学院团委继荣获2008年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再度荣获“2009年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2009年度全省共青团工作创新奖”为进一步加强团的自身建设,提高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建立激励机制,树立先进典型,营造团内争先创优的浓厚气氛,经学院团委研究,决定于今年“五四”期间评选和表彰在团学工作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及范围:

1. 共青团、学生会、青年志愿者系统所属部门及个人;

2. 经学院团委审批的正式成立的学生社团(工作满一年)。

二、评选项目:

1. 先进集体包括:优秀团总支、优秀团支部、创新型学生社团、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

2. 先进个人包括: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社团干部、优秀会员、优秀红十字会员、优秀青年志愿者、学生品德培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等。

3. 共青团系统学生品德培养教育工作特色项目奖包括:爱心、诚信、自强、创业、法纪、责任、创新、奉献8类特色项目奖。

三、评比要求:

1. 各级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青年志愿者协会要高度重视,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反复酝酿、慎重负责,真正评选出表现突出,成绩显著,令人信服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2. 各级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本单位团员青年进行思想动员,统一认识,以保证评优活动严肃、认真、按时、顺利地完成

3. 评审工作自通知之日起开始,评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0426,逾期即视为自动放弃本单位受表彰的名额。

4. 评选材料电子版以附件形式报送院团委邮箱:308147703@qq.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 兴 联系电话:8139064

五、评比条件及程序:见附件

六、所有确定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再进行表彰。

共青团江西蓝天学院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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