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组织机构 | 团学新闻 | 青春风采 | 网上团校 | 社团风采 | 团刊简报 | 工作专题 | 志愿服务 | 青年之声 | 评建专栏 | 大事记 | 通知公告 | 校外媒体 

 ※ 
当前位置: 首页>>在线文件>>团委文件>>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意见
2009-03-19 00:00  

共青团江西蓝天学院委员会

蓝天团字【20099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大学生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意见

学院各党总支(支部)、各级团组织: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以下简称“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贯彻落实学院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14号)的有关规定,加强我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优”工作在我院党员队伍建设和共青团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需要;是加快我院创建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和应用性本科高校一流品牌的需要;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改善党员结构,提高党员整体素质,巩固党的青年群众基础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成长成才,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深入开展“推优”工作,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可以进一步激励他们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建功立业。发展优秀团员入党,逐步增加党员队伍中年轻团员的比重,有利于建设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党员队伍。各级党团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推优”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采取有力措施,努力使这项工作在基层得到进一步落实。要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主渠道,使优秀团员成为大学生党员主要来源。

二、 高度重视对团员的培养教育。

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是“推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推优”工作的主要目的。各级党团组织要对团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要组织团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教育和引导广大团员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通过思想教育和社会实践的锻炼,使他们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于要求入党的团员,党团组织应按照党员标准加强培养和教育。要组织他们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引导他们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模范作用。同时,要不断进行党的历史和光荣传统教育,帮助他们增强党的观念,端正入党动机。

各级党团组织要根据青年特点及其成长规律,不断改进教育形式和方法,力求做到生动活泼,有的放矢,循循善诱,讲求实效,使团员青年乐于接受。

三、准确把握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

团支部是开展“推优”工作的基层单位。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应经过团组织推荐。推荐对象应是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团员。作为党的入党积极分子的团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要求进步,自觉学习党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刻苦,成绩优良;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成绩突出;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坚持真理,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为人正直,明礼诚信,乐于奉献,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团员青年中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文体活动和社团活动等。

四、认真履行“推优”工作的基本程序。

“推优”工作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 在开展推荐活动前,团支部要组织提出入党团员学习《党章》中有关对党员的要求部分,经过讨论明确党员标准,并将党的有关教育内容纳入日常教育当中。

2. 由团支部书记宣布申请入党的团员名单,然后由团支部根据申请入党团员在支部中的表现进行全面评议考察。

3. 在评议推荐的基础上,推优对象一般应由支部团员到会2/3(含2/3)以上推荐产生,票数达到实到会人数1/2(含1/2)者被确定为本次推优对象,并填写《共青团推优表》。

4. 在详细掌握情况的基础上,院团委、系团总支每年可对同一级团干部、学生会干部及社团的主要学生干部进行1-2次推优。方法为院团委(分团委)、系团总支委员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推荐票数达到实到会人数1/2(含1/2),被确定为推优对象。

5. 团支部推荐工作结束后,团支部将“推优表”报上一级团组织审核并签署意见,上级团组织同意后,团支部应向团员公布推荐结果,建立“推优公示”制度。公示结束后,由团支部所在上级团组织将详细情况汇报给同级党组织。

6. 完善推优制度,要坚决防止“走过场”。“推优”工作是团支部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一般每学期进行23次。不能紧一阵,松一阵,更不能出现“大拨轰”或简单应付的“走过场”现象。团支部要把“推荐”工作与党员发展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并从实际出发,坚决纠正在“推优”工作中“下比例 ”、“分指标”的做法,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程序、形成制度。

五、严格遵循“推优”工作的基本要求。

“推优”工作是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团支部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标准,既要防止求全责备,又要避免放松要求,做到成熟一个,推荐一个,保证“推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优”工作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坚持自下而上、民主集中的原则和公示制度。 基层团组织要将“推优”工作列入团的重点工作,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加强对团支部“推优”工作的检查和监督。要及时总结并定期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报告“推优”工作实施情况。各基层团组织的“推优”工作情况将列为学院对基层团组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六、切实加强对“推优”工作的组织领导。

“推优”工作要在各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党组织要支持和帮助共青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要指导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注重选拔优秀青年党员担任团干部,不断提高基层团干部的政治素质。在部署发展党员工作时,要对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提出要求,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时,要征询团组织的工作意见。要帮助基层团干部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要求。要重视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及时讨论研究,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不成熟的可以再培养、考察。要定期听取团组织的“推优”工作汇报,及时帮助团组织解决在“推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帮助和指导团组织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我院“推优”工作健康发展。

附件:共青团“推优”表

中共江西蓝天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共青团江西蓝天学院委员会

二○○九年三月七日

共青团“推荐”表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入团时间

所在系班级

团内外职务

公示时间

本人简历(自初中时起填)

自何年月至何年月

在何地(学校)学习或曾工作单位

证明人

团支书:

记:

备注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所在系团总支留底,一份报所在系党总支(支部)

共青团江西蓝天学院委员会

关闭窗口
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江西省学生联合会2026-...
关于江西省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
关于推荐参评2025年全国五四红...
关于第十九期“井冈之星”大学...
关于2022-2023学年综合素质测评...
关于我校出席共青团江西省第十...
关于江西科技学院推荐江西省学...
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共青团江西科技学院委员会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瑶湖高校园区   邮编:330098 电话: 0791-88138888    
备案编号:赣ICP备14006564号 和 赣ICP备14006564号-1   3601110200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