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江西蓝天学院委员会
蓝天团字【2009】14号
关于开展2008――2009年度学院“五・四”表彰暨学生品德培养教育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
学院各级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站):
2008年以来,学院团委在学院党委和团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学院团委2008年工作要点》,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和团十六大部分代表座谈时的重要讲话、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及共青团十六届二中全会精神,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为主线、以开展品德培养教育活动为平台,以构建和谐校园为落脚点,通过有形的校园文化活动,充分发挥了共青团“组织、引导、服务、维权”四个职能,为学院的和谐发展作出了贡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学院团委继荣获“2007年度全省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之后,又荣获“2008年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奖’”。为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我院共青团工作取得新的进步,经研究,学院团委决定于2009年4―5月开展2008―2009年度学院“五・四”表彰暨学生品德培养教育工作先进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及范围:
1. 共青团、学生会、青年志愿者系统所属部门及个人;
2. 经学院团委审批的正式成立的学生社团(工作满一年)。
二、评选项目:
1. 先进集体包括:优秀团总支学生会、优秀团支部、优秀示范社团、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
2. 先进个人包括: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社团干部、优秀会员、优秀红十字会员、优秀青年志愿者、学生品德培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等。
3. 共青团系统学生品德培养教育工作特色项目奖包括:爱心、诚信、自强、创业、法纪、责任、创新、奉献8类特色项目奖。
三、评比要求:
1. 各级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要高度重视,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反复酝酿,慎重负责,真正评选出表现突出,成绩显著,令人信服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2. 各级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本单位团员青年进行思想动员,统一认识,以保证评优活动严肃、认真、按时、顺利地完成。
3. 评审工作自通知之日起开始,评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09年4月30日,逾期即视为自动放弃本单位受表彰的名额。
4. 评选材料电子版以附件形式报送院团委邮箱:jxbsutw@163.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 兴 联系电话:8139064
五、评比条件及程序:见附件
六、所有确定名单将在学院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再进行表彰。
共青团江西蓝天学院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