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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2008年度学院“五・四”表彰暨学生品德培养教育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
2008-04-28 00:00 yyy1324 
共青团江西蓝天学院委员会

蓝天团字〔200813


关于开展20072008年度学院“五・四”表彰

学生品德培养教育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

学院各级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青年志愿者分会:

2007年以来,学院团委在学院党委和团省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以学生品德培养教育工作为平台,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勤奋学习、努力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团员青年的思想建设、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有力地推动了全院共青团工作的发展,为学院的和谐发展作出了贡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学院团委继荣获“2006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之后,又荣获“2007年度全省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为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我院共青团工作取得新的进步,经研究,学院团委决定于200845月开展20072008年度学院“五・四”表彰暨学生品德培养教育工作先进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及范围:

1、共青团、学生会、青年志愿者系统所属部门及个人;

2、经学院团委审批的正式成立的学生社团(工作满一年)。

二、评选项目:

1、先进集体包括:优秀团总支学生会、优秀团支部、十佳示范社团、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

2、先进个人包括: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干部、优秀会员、优秀青年志愿者、学生品德培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等。

3、共青团系统学生品德培养教育工作特色项目奖包括:爱心、诚信、自强、创业、法纪、责任、创新7类特色项目奖。

三、评比要求:

1、各级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要高度重视,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反复酝酿,慎重负责,真正评选出表现突出,成绩显著,令人信服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2、各级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本单位团员青年进行思想动员,统一认识,以保证评优活动严肃、认真、按时、顺利地完成

3评审工作自通知之日起开始,评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08515,逾期即视为自动放弃本单位受表彰的名额。

4评选材料电子版以附件形式报送院团委邮箱:jxbsutw@163.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 兴 联系电话:8139064

五、评比条件及程序:见附页

六、所有确定名单将在学院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再进行表彰。

共青团江西蓝天学院委员会

2008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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