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
几项团务工作的通知
各分团委、院系团总支:
为了做好新学期各项团务工作,特别是在新生团支部的组建、团组织关系的接转、团员注册、团费收缴、团组织推优宣传等方面工作,进一步发挥团组织的服务和育人功能,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我校2012级新生相关团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本学期几项团务工作的注意事项做出如下要求:
一、关于新生班级团支部的组建。
各院系团总支在分管院系领导、新生班级班导的支持下,按照《团章》的要求,在新生班级中建立团支部。统招本科班级、试点本科班级、老生班级应在9月20日前完成团支部组建工作,统招专科班级应在10月10日前完成团支部的组建工作。各新生班级团支部须设3名以上委员,支部委员应从团员中产生,支部委员可同时兼任班委会成员。在新生团支部组建过程中,各院系团组织必须深入基层,指导班级团支部组建工作。生活园区楼栋团组织参照执行。
二、关于新生班级团支部书记的培训。
为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帮助新生班级团支部尽快适应新环境、开展团的工作,充分发挥班级团支部的重要作用,提高团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基本技能及综合素质,各院系团总支须在10月20日之前完成新生班级团支部书记的培训工作,校团委组织部将在10月中下旬开展校级团支部书记培训班,具体通知另发。培训内容:学习《团章》和基础团务知识,了解共青团最新动态。
三、关于新生团组织关系的接转、团员注册工作。
团组织关系接转和团员档案管理工作是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尤其是团员管理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志。认真做好该项工作,是密切联系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增强广大团员的团员意识,切实加强团的组织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
(1)组织登记《江西科技学院团员花名册》。各院系团总支、各班团支部要认真做好新生团员的注册登记,填写好《江西科技学院团员花名册》。并于10月25日前报校团委组织部备案。
(2)按照团省委赣青发[2005]9号文件要求,开展统一发行“2005年版团员证套装”工作,进行全校“2005年版团员证套装”换发。换证工作以新生团员所持有的《团员证》、介绍信、入团志愿书等为依据进行。
(3)团籍注册。
团籍注册时间为统一更换新版团员证之后,学生凭团员证注册。没有《团员证》的团员,依据原入团单位团组织开具的《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或个人档案中的《入团志愿书》,申请补发《团员证》后,方可注册登记;既没有《团员证》,又没有原单位团组织开具的《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团员,依据个人档案中的《入团志愿书》,申请办理《团员证》后,方可注册登记。
要求和注意事项:各院系团总支要认真核实新生团员档案、团员名单,要求各班团支部将新生团员档案(包括《入团志愿书》、介绍信)收齐并审核、造册。凡团员档案中没有《入团志愿书》的,应及时通知该团员尽快向原入团单位团组织索取。瑶湖校区新生团员档案由各学院团总支统一收集整理登记并保管,商学院新生团员档案统一由商学院团委组织部整理登记并保管。
四、关于团费收缴工作。
团员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缴纳团费不仅是为团的活动提供部分经费,而且是保持与团组织的经常联系,增强组织观念和履行团员义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院系、班团组织要将收缴团费作为加强团员管理、增强团员意识的重要措施和加强团的组织建设的重要标志,进一步强化组织观念和全局意识,统招本科新生、试点本科新生、老生在9月30日前完成团费的收缴和上缴任务,统招专科生在10月15日前完成团费的收缴和上缴任务。
五、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宣传教育工作。
学校各级团组织要根据校团委《关于加强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意见》(赣蓝天团发〔2009〕10号)要求,认真做好推优的各项工作,把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当成各级共青团组织的重要工作,切实把政治素质高、学习成绩优良的优秀团员推荐给党组织。
推优条件:凡向所在党支部递交加入中国共产党申请书,团组织关系在我校的优秀团员(凡不按时缴纳团费,不按时注册,不参加团组织生活,团组织关系不在我校的学生,不能推优)。
推优方式: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组织团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的“第一章、党员”,介绍、递交申请入党人员名单,由团员进行评议,提出推荐对象,履行“推优”程序,以班团支部为单位有计划的向党组织推荐。
推优时间:由各院系团总支根据本院系情况,每学期2-3次。
推优汇总:校团委组织部印制下发《推优统计表》,各院系团总支须及时登记,每季度向校团委汇报推优情况。
希望各级团组织、团干部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这几项团务工作。
共青团江西科技学院委员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