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组织机构 | 团学新闻 | 青春风采 | 网上团校 | 社团风采 | 团刊简报 | 工作专题 | 志愿服务 | 青年之声 | 评建专栏 | 大事记 | 通知公告 | 校外媒体 

 ※ 
当前位置: 首页>>在线文件>>团委文件>>正文
关于印发《江西科技学院2013年共青团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
2013-03-22 09:49 校团委宣传部 

江科团发〔2013〕8号

关于印发《江西科技学院2013年共青团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

各院(系)团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明确基层团委的工作目标和责任,调动基层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健全基层团组织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自我约束的机制,提高我校共青团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江西科技学院2013年共青团工作考评细则》。现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要求认真落实。

附件:《江西科技学院2013年共青团工作考评细则》。

 

共青团江西科技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主题词:共青团 印发 团组织 工作考评 通 知

抄 送:学校领导 学校党委各部门、各级团组织、学生组织负责同志

共青团江西科技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制 2013年3月13日印发

江西科技学院2013年共青团工作考核细则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细则1

细则2

备注

落实

部门

思想 引领

与

宣传 工作

30分

1、积极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训工程”,举办院系级大学生骨干培训班,每年培养不少于所在院系学生的2%,并推荐优秀学员参加校级大骨班。(6分)

按要求举办院系级大骨班(3分);

院系级大骨班未达到在校人数2%扣2分

需提供相关文件及信息

组织部

按要求推荐学员参加校级大骨班(3分)

未能按分配名额推荐学员参加校级大骨班的,每缺席1人扣0.2分

 

2、根据校团委部署,开展统一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引领学生思想。(6分)

按要求开展“传承雷锋精神,深化志愿服务”主题活动(2分)

至少开展两次志愿活动,少一次扣1分

需提供活动材料

青志协

按要求开展“中国梦•我的梦微博秀”主题活动(2分)

 

根据微博统计结果评分

宣传部

按要求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主题团日活动(2分)

 

需按要求上报统计表

3、及时掌握了解本院系青年团员思想动态,形成固定有效的调研机制,有针对性的开展调研的。(4分)

按校团委要求每年完成四篇本院系青年团员思想动态调研报告(4分)

分别于3月10日、6月10日10月10日、11月25日上报四篇思想调研动态。每少一篇扣1分

调研报告主要汇报开学、期末同学主要思想动态及关注热点

宣传部

4、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按要求开展学生品德培养教育工作,积极做好校团委部署各项主题教育活动。(5分)

按要求积极做好无偿献血相关工作(3分)

按照组织活动情况得分

 

青志协

按要求参加校园第四届合唱节比赛(2分)

未参加扣2分

 

学生会

艺术团

5、积极选树“大学生自强之星”等优秀学生典型。(5分)

获全国自强之星或提名奖(2.5分)

配合宣传部做好参评工作

需提交相关文件及名单

宣传部

获全校“十佳团员自强之星”(1.5分)

获全校“十佳团员自强之星”提名奖(1分)

6、积极主动地利用相关媒体等阵地宣传团的工作,创新、完善宣传方式及手段。(4分)

在团学简讯、《江科青年》、《江科学子报》、校园网站、校报、校电视台及其他媒体上报道

每篇报道得0.2分

需提供相关材料

宣传部

学生会

成长

服务

与

校园

文化

建设

30分

1、开展就业创业学术、实践活动,做好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以及挑战杯竞赛等组织工作。(14分)

参加挑战杯竞赛活动(4分)

未参加不得分

以学校、团省委表彰文件为准

学生会

参加校团委主办的各级各类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竞赛活动(6分)

未参加不得分

以收到作品为准

科创办

学生会

举办百场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竞赛专题辅导讲座(4分)

每学期至少2场,每学年至少4场

需提供相关材料

科创办

学生会

2、积极开展“与信仰对话”系列报告会和“蓝天阁讲坛”活动。(9分)

邀请各级党政领导做形势政策报告会或邀请专家学者、社会名人、杰出校友来我校开展“与信仰对话”系列报告会,各院系每年完成2场(3分)

未办不得分

需提供相关材料

需提供相关材料

学生会

积极举办“与信仰对话——我的青春我的团”优秀青年学生事迹报告会,各院系全年完成6场(6分)

未办、少办按相应比例扣分

按要求上报统计表,并向校团委提供每场的报告会新闻稿,须在报告会召开后三天内上报

宣传部

3、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4分)

按照要求开展篮球赛、拔河比赛、校园新星歌手大赛等主题教育活动活动。(2分)

未办、少办按相应比例扣分

需提供相关材料

学生会

按要求开展“中国梦,我的江科梦”主题演讲比赛(2分)

4、积极开展2013年西部计划志愿服务工作。(3分)

按照要求开展工作(1分)

按照开展工作情况得分

需提供相关材料

青志协

选派出西部计划志愿者(2分)

选派1名得一分,2分止,未选派不得分

组织

队伍

建设

30分

1、按照党建带团建的要求合理配备专、兼职团干并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各级团学组织的工作经费有保障。(2分)

合理配备专、兼职团干并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1分)

 

需提供相关材料

组织部

团学组织的工作经费有保障(1分)

2、制度健全,有完善的考核、培训、学习、管理制度。(1分)

 

 

需提供相关材料

3、团员发展、推优入党、团务管理等工作规范开展。(4分)

开展团员入团宣誓和推优入党工作(2分)

 

需提供相关材料

团费收缴、团员统计、团组织关系接转、团员注册规范化情况(2分)

 

4、学生会能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5分)

所在院系党团组织定期研究学生会工作(1分)

注:制度健全主要考察学生会的各项制度是否成文,是否具有基本的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评奖评优制度。

需提供相关材料

学生会

学生会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专门的指导老师,组织健全并按期换届(2分)

与校学生会联系紧密,听从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2分)

 

5、积极指导本院系挂靠社团规范开展工作,积极解决实际问题,社团活动有声有色,引导本院系挂靠学生社团形成活动品牌,增强社团的活力和凝聚力。(4分)

能够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社团工作并积极给予指导(1分)

 

需提供相关材料

社 联

所在院系学生参加各类社团人数比例高(1分)

按照注册比例递减得分

社团活动丰富,有品牌活动(2分)

 

6、青年志愿者协会(红会)建设情况。(4分)

按要求成立专门机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能够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志愿者工作(1分)

未召开三次以上会议不得分

需提供相关材料

青志协

注册志愿者、红会会员人数比例高(1分)

按照注册比例递减得分

 

志愿服务活动丰富、内容丰富(2分)

 

需提供相关材料

7、根据全团部署实施好“红网”工程。(10分)

在要求时段的舆情信息零报告制度中能够按要求及时上报信息(3分)

未能按时报告被通报一次扣1分

 

宣传部

按要求使用院系、班级团组织微博,加强网上微博互动(4分)

未完成团支部微博数量,每少一个扣1分

 

加强微博互动,积极参与校团委发起的“微活动”(3分)

未按要求参与“微活动”按比例扣分

以校团委微博统计为准

日常

工作

10分

1、向校团委网站、团学简讯等团属媒体报送信息每月不少于4篇、全年不少于32篇,发表信息不少于5篇(3分)

 

未完成信息数目要求每少1条扣1分,未完成发表信息的少一条扣1分

 

宣传部

2、各种文件、材料报送及时。(2分)

 

迟报一次扣0.5分,漏报一次扣1分

 

办公室

组织部

3、团委负责人、学生会主席、组织部长、宣传部长、青志协秘书长按要求参加相关会议。(3分)

 

迟到一次扣0.5分,未履行请假手续不参加一次扣1分

 

4、学校及其他日常工作(2分)

 

未按要求开展,一次扣1分

 

校团委

加

分

项

50分

1、获得省级以上集体的每项加5分,获得省级以上个人的每项加2分(最高不超15分)

此项仅限共青团系统内奖项,属于团系统的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加分,其余项目不加分

 

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表彰文件

组织部

2、相关正面信息被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报、江西日报、人民日报等厅级以上纸质媒体采用。(最高不超过15分)

单篇使用加5分;信息被合篇采用加2分

 

需向宣传部提供相关材料

宣传部

3、在校级以上共青团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最高不超过4分)

教师发言,每一次加2分;学生发言,每一次加1分

 

 

宣传部

4、相关信息被江西青年网、《江西团学工作简报》采用。(最高不超过6分)

每一次加2分

 

 

宣传部

5、承办全校共青团工作会议及相关活动。(最高不超过10分)

每一次加2分

 

 

办公室

6、按照要求组织开展高校团干部赴县级团委挂职工作。(最高不超过4分)

赴基层团委挂职干部所在院系加分,每位干部加2分

 

 

组织部

注:评分为100制,不保留小数点。年度考评初定于每年12月份开始,先由各院系自评,逐项填写清楚后连同相关材料报送校团委组织部。在此基础上组织部根据评分表和材料,结合抽查方式做出相应调整,并形成最后得分。此得分占总得分的70%,校团委各部门考评指标换算成30%。

【关闭窗口】
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江西省学生联合会2026-...
关于江西省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
关于推荐参评2025年全国五四红...
关于第十九期“井冈之星”大学...
关于2022-2023学年综合素质测评...
关于我校出席共青团江西省第十...
关于江西科技学院推荐江西省学...
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共青团江西科技学院委员会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瑶湖高校园区   邮编:330098 电话: 0791-88138888    
备案编号:赣ICP备14006564号 和 赣ICP备14006564号-1   3601110200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