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评2013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团总支、学生会、班级团支部:
根据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2013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方案》和团省委有关要求,为了树立身边可信、可敬、可学的榜样,激励更多青年学生敢于超越自我、实现梦想,努力成长为有为青年和社会栋梁,经校团委研究,决定组织优秀江科学子参评2013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报名及展示阶段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中旬至2013年11月22日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江科学子,均可登录活动官方网站(star.xiaomei.cc)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22日18时。
2.报名方法:
第一步:符合条件的同学,请登录活动官网(star.xiaomei.cc),点击注册,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个人详细信息;
第二步: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后,请关注活动官网(star.xiaomei.cc)“参选人展示”页面,出现本人展示信息即代表审核通过。
第三步:请通过审核同学在2013年11月22日前,本人开通腾讯微博并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主页链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注:组委会秘书处官方微博)及江西科技学院团委微博并加关注,并争取获得不少于50个转发支持。
参选微博发布示例:#自强之星#我是江西科技学院**我的个人梦想(或我的个性宣言),请大家关注我的事迹(活动官网个人展示页面链接)并转发本条微博支持我;转发活动logo图(从官网主页下载)@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第四步:通过手机关注“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易信,便于及时了解活动进展,咨询活动情况,并将自己的自强故事通过“朋友圈”进行传播,让身边的人知道并转发支持你参加本次活动。
3.注意事项:
参选者要尽量争取校报编辑部、校团委青年信息中心等校媒的支持,借助其文字、图片、视频及新媒体各种渠道进行传播自己的自强事迹,以获得更多转发支持。新媒体传播方式,不限于腾讯微博,可以通过新浪微博、微信、易信、人人网等平台进行传播,并将传播结果在截止日前整理,以长微博或者链接方式,通过腾讯微博集中发布并@江西科技学院团委、@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
腾讯微博为报名平台,转发数量以腾讯微博转发数量为准;新浪微博、微信、易信、人人网等其他新媒体渠道为个人宣传渠道,不限数量,在提交宣传汇总时,作为考核加分项。
二、校级推荐阶段
1.校内审核时间:2013年11月23日至11月30日
校团委将根据团中央、团省委的要求,登录活动官方网站(star.xiaomei.cc),从进行展示的同学中,重点审核以下三个内容:第一,报名同学的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是否真实;第二,是否通过新媒体(腾讯微博、新浪微博、微信、易信、人人网等平台)传播个人事迹;第三,拟推荐同学是否获得不少于50个腾讯微博好友转发支持。
2.校内公示时间:2013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校团委在符合以上三条审核条件的同学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通过江西科技学院团委腾讯微博在#自强之星#话题下进行名单公示。
过期不提交材料,视同放弃推荐资格。
三、省级推荐阶段(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
时间:2013年12月10日至12月20日
四、评审会及公布寻访结果(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
公布时间:2014年1月上中旬
五、活动表彰及后期宣传阶段
团中央、全国学联将择期发布结果和举行颁奖仪式。
具体奖励办法如下:(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受邀参加颁奖仪式;(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8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校团委将根据校内各院系组织宣传工作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联 系 人:余 兴 0791-88139064
罗 丹 15879021172
共青团江西科技学院委员会
二0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共青团 典型教育 参评自强之星 通 知
抄 送:学校领导 学校分团委、院系团总支总支、直属组织负责同志
共青团江西科技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制 2013年11月20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