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内蒙古、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自治区(省)委组织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组织部:
为贯彻落实《2006―2010年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按照“百千万”教育培训工程的部署要求,团中央组织部决定在内蒙古自治区团校举办“百千万”教育培训工程第27期团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为8月30日至9月3日,8月29日报到,9月4日返程。
地点在内蒙古自治区团校。
二、培训对象
内蒙古、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团县(市、旗)委书记100人。
三、内容方式
培训主题为学习贯彻团十六大精神。主要内容是: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团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团十六大精神,加强团的业务知识培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政策法规、综合知识、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根据新形势下青年和共青团工作的新情况、新任务,研讨推进团的工作。
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采取学员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专题讲座与研讨交流相结合、课堂学习与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方式。每名学员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前撰写一篇关于学习贯彻团十六大精神的体会文章(2000字左右),并在培训过程中修改完善,于培训班结业前报团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处。
四、具体事宜
1.培训班由团中央组织部总体协调,内蒙古自治区团校组织实施。培训费和食宿费全免;往返交通费自理,回原单位报销。
2.各有关省级团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落实参训人员。请各有关省级团委组织部于8月16日前将《学员报名汇总表》和《学员登记表》(附上电子版照片)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团内蒙古自治区委组织部(联系人:白海林、王晓坤,电子信箱:nmtwzzb@126.com , 联系电话、传真:0471―6932126)。
3. 报到地点在内蒙古团校干训公寓(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内蒙古团委生态园东侧)。8月29日安排全天接站,请参训学员提前与内蒙古团校联系(联系人:尤文静、张疆媛,电话、传真:0471―6609786)。学员报到时将《学员登记表》(粘贴相片)和一张1寸、一张2寸免冠近照交班主任。
请登录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网(www.tgpx.org.cn) 下载相关表格。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学员登记表
3.学员报名汇总表
共青团中央组织部
2008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