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团省委《关于开展首届青年原创歌曲及
拍客作品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各分团委、院系团总支、校直属学生组织:
现将共青团江西省委赣青字[2012]29号文件《关于开展首届青年原创歌曲及拍客作品大赛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11月3日前上报一个以上参赛作品至校团委(院系团总支至少报送三部作品),校团委汇总后将统一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余 兴 88139064 农细芳 13247706783
附:《关于开展首届青年原创歌曲及拍客作品大赛的通知》
共青团江西科技学院委员会
二○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主题词:共青团 转 发 团省委 拍客大赛 通 知
抄 送:校领导 校党委各部门、各院系党总支(支部)负责同志
共青团江西科技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制 2012年10月15日印发
关于开展首届青年原创歌曲及
拍客作品大赛的通知
赣青字〔2012〕29号
各设区市团委,省直各单位、省属各高校团委: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进一步繁荣我省青年文化产品创作,努力推动我省青年文化创新,团省委决定联合有关新闻单位在全省开展首届青年原创歌曲及拍客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作方向
喜迎党的十八大,突出展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领导下的中国改革开放取得的新成就新辉煌和青年紧跟党走的决心和信心;讴歌江西名山、名水、名人,展示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建设中城市乡村的新变化、新景观、新气象;弘扬爱国、诚信、责任、创新、奉献的文化,展示江西青年信念坚定、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创新创业、志愿奉献的良好形象;促进青年文化建设,展示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社区文化、乡村文化、企业文化和军营文化。
二、参赛对象
全省18岁至45岁青年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江西省委
协办单位:大江网、江南都市报、江西五套、江西手机台、新浪江西微博、腾讯江西微博、江西高校传媒联盟
支持单位:江西扬帆实业有限公司
四、推进时间及内容安排
1.宣传发动(9月下旬):各协办单位充分利用所属媒体通过开设专栏、专题等形式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和报道。各设区市团委以及省直各单位、省属各高校团委充分利用团属宣传阵地进行宣传,并积极推荐相关作品参赛。
2.作品创作(10月):参赛人员根据创作方向和相关要求录制歌曲作品及影像作品。
3.作品报送(11月1日至11月10日):原创歌曲及拍客作品原则上通过所在地团委(指设区市团委)宣传部或单位团组织(指省直各单位团委、省属各高校团委)宣传部提交大赛组委会。
4.网络展示(11月11日至11月20日):通过初选的原创歌曲及拍客作品将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作品展播并接受观众投票。
5.专家终评(11月20至11月30日):邀请影视界资深人士、电视台编导、大学教授、作家、影评记者以及团干部、团员青年代表担任评委,结合网络投票情况对参赛作品进行终评,确定获奖作品。
6.颁奖(12月):举行颁奖晚会、作品研讨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作品要求
(一)原创歌曲
1.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音乐人(团队)的原创音乐作品,作品须具备自有版权;
2.歌曲数字文件:全曲时长不超过4:30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8M;
3.歌曲相关信息文件:词曲作者、歌词完整内容。
(二)拍客
1.作品类别:
(1)微电影类:5—10分钟;
(2)公益广告mv类:5分钟内;
(3)动漫(动画)短片类:5—10分钟 ;
(4)专题纪录片类:5—30分钟。
2.作品规格:参赛作品可用手机、相机、数码摄像机等数字视频设备进行拍摄,可做后期剪辑、字幕及配音,以普通话为主要发音语言,存储介质为U盘、移动硬盘或DVD数据光盘,格式为mpg、avi等高清格式。
六、奖励方式
大赛设一等奖4名(青年原创歌曲及拍客作品各2名),奖品价值5000元;二等奖8名(青年原创歌曲及拍客作品各4名),奖品价值3000元;三等奖12名(青年原创歌曲及拍客作品各6名),奖品价值1000元。
七、注意事项
1.一经上报的参赛作品,活动主办方将视为作者同意并遵守如下规定:参赛选手应确保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有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大赛主办单位为宣传大赛,有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等各种方式向公众传播参赛选手及作品的相关信息;大赛主办单位有权依法复制、发行最终获奖的录音录像制品。
2.本届大赛报名费、参赛费均免。参赛者自行负责录音录像、加工、邮寄及领奖差旅等费用。
3.参赛个人(团队)请认真填写授权书(详见附件1)和参赛表(详见附件2),并于2012年11月10日前将授权书、参赛表以及作品小样交到所在地团委(指设区市团委)宣传部或单位团组织(指省直各单位团委、省属各高校团委)宣传部,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通讯地址如下:
地 址:南昌市八一大道415号团省委宣传部
邮 编:330046
联系人:范伟成 方之美
电 话:0791-86262471
邮 箱:jxgqt@163.com
附件:1.首届青年原创歌曲及拍客作品大赛活动授权书
2.首届青年原创歌曲及拍客作品大赛参赛表
共青团江西省委
2012年9月24日
主题词:原创歌曲 拍客作品 青年 大赛 通知
抄报:省委宣传部、共青团中央宣传部
共青团江西省委办公室 2012年9月24日印发
共印40份
附件1:
首届青年原创歌曲及拍客作品大赛活动授权书
参赛责任人姓名:
参赛作品名称为:
本个人(团队)将自愿参加由共青团江西省委主办的首届青年原创歌曲及拍客作品大赛,并承诺参赛作品不存在违法侵权问题,同意授权共青团江西省委,依法处理有关我个人(团队)参赛作品的评比,并授权共青团江西省委在大赛期间进行展播及相关宣传。如因本人违反上述保证而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与大赛主办单位无关,本人愿意负责解决并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授权。
参赛责任人(个人)签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如为多人参加,则所有参加人都需签名并注明身份证号)
附件2:
首届青年原创歌曲及拍客作品大赛参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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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类别
(请在相应类别上打√) |
拍客作品 |
原创歌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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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影 |
公益广告 |
动漫 |
纪录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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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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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创作人员
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作品创作中具体负责事项 |
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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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联系人 |
手机号码 |
通讯地址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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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创作背景
及简介 |
(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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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团组织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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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1.市级团组织为各设区市团委、省直各单位团委、省属各高校团委;
2.填写时字迹要工整清晰,报名参赛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