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科团发〔2013〕32号
关于开展“梦飞江科”暨江西科技学院第八届“十佳团员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级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青年志愿者协会:
自2006年开始,校团委联合校报编辑部连续七年开展了“十佳团员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深受学校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大力支持,活动以“从困境中奋起,在自强中成长”为主题,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了我校经济困难、学习基础差、身残志坚的团员成人成才的优秀典型,涌现出了以受到原团中央第一书记胡春华两次接见的“中国十佳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优秀共青团员”、“江西青年五四奖章标兵”石红;受到原江西省委王宪魁副书记接见的“江西十佳优秀基层团干部”、“江西五四奖章标兵”、“全国三好学生”杨永刚,200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骆春晖,“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朱杰生、丁一科、蒙浪亮、何子龙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江科”学子。令我校广大青年学生深受鼓舞,大大提高了他们的参与热情,全校每年都有20000多名在校师生积极参与评选活动,覆盖面达到了90%以上。
在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热潮中,为了树立和宣传不畏困难、勇于进取、自立自强、励志成才的优秀江科学子典型,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以榜样的力量激励自己,自强不息、奋发成才,实现中国梦,经校团委、校报编辑部研究,决定在全校团员青年中开展“梦飞江科”江西科技学院第八届“十佳团员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自强演绎青春 梦想腾飞江科
二、评选时间
2013年11月12日至12月10日
三、评选对象
我校注册团员
四、评选机构
“梦飞江科”江西科技学院第八届“十佳团员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由校团委、校报编辑部有关同志组成江西科技学院第八届“十佳团员自强之星”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活动的评审工作。
江西科技学院第八届“十佳团员自强之星”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成员:
组长:周小丰、洪安南
成员:于海明、刘成林、刘 磊、余 兴、薛 云
各院系团总支书记
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宣传部
五、表彰
校团委、校报编辑部将举行表彰大会,向当选的 “十佳团员自强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和奖金。同时组建“梦飞江科,青春物语—我的成长经历”事迹报告团在各院系巡回报告演讲,组织当选的“自强之星”与同龄人共话成长成才的艰辛与喜悦。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
开展“梦飞江科”暨第八届“十佳团员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是我校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学生品德培养教育工作、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举措,各级团组织、学生会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积极宣传,为我校大学生展现自强精神、彰显青春风采提供平台,充分发挥 “十佳团员自强之星”的榜样辐射作用,使活动成为发现勤奋学习、自强不息青年学生典型、激励广大青年学生自强奋进的重要工作。
2、广泛宣传。
各级团组织要大力营造全校师生共同关心困难群体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形成声势。要加强活动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典型事迹的宣传,有关情况及时上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要落实到各院系、各班,可通过校报、广播、横幅、网络、黑板报、海报、腾讯微博、人人网等形式进行宣传。
3. 落实措施。
各分团委、院系团总支要对所推荐候选人进行认真的考察,广泛听取候选人所在团支部、班委的意见,征求班导、院系党政领导的意见。以院系团总支、直属学生组织为单位评选出各院“十佳团员自强之星”,请各院系团总支务必于11月21日前将候选人的事迹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上报至校团委办公室。过期不提交材料,视同放弃推荐资格。
校团委办公室:蓝海大剧场二楼
电子邮箱:jxkjxcb@163.com
监督电话:0791-8 8139064
附件:
1.评选办法;
2.评选工作时间安排表;
3.评选候选人推荐表。
共青团江西科技学院委员会 江西科技学院校报编辑部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共青团 典型教育 自强之星 评 选 通 知
抄 送:学校领导 学校党委各部门、各级团组织、学生组织负责同 志
共青团江西科技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制 2013年1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