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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校共青团组织中广泛运用微信平台开展工作的通知
2013-12-25 11:47 校团委宣传部 

江科团发〔2013〕36号

关于在我校共青团组织中广泛运用微信平台

开展工作的通知

各分团委、院系团总支、直属学生组织: 

为适应微信发展带来的新情况、新挑战,不断增强各级团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努力把微信平台打造成共青团联系、服务引导青少年的新途径、新载体,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我校共青团组织中广泛运用微信平台开展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开通微信

1.以团组织名义开设微信。直属学生组织、各分团委、院系团总支、学生社团要开通微信,建立微信群(讨论组)。同时,积极鼓励、倡导、引导班级团支部、楼栋团总支、楼层团支部、、青年志愿者服务站等其它学生组织建立微信群,打造传递正能量的有效渠道。

2.以团的工作项目和品牌活动名义开设微信。直属学生组织、各分团委、院系团总支要结合自身工作,围绕我校志愿服务、团建、思想引领、科技创新等团的重点工作项目和品牌活动开设微信,建立专项微信群(讨论组)。原则上直属学生组织、各分团委、院系团总支要在今年各项重点工作项目和品牌活动中开设微信或建立专项工作微信群(讨论组)。

3.以团干部个人名义开设微信。各分团委、院系团总支、直属学生组织学生骨干,基层团支部负责人要开通个人微信,提倡微信实名制。

(二)发布内容

各级团组织要把微信作为联系学生、服务学生、引导学生的重要渠道,使团组织微信成为传播积极健康向上信息和文明理性表达青年学生合理诉求的新平台。

1.要紧密结合团的工作。直属学生组织、各分团委、院系团总支要注意结合工作,打造微信特色内容。要善于将团的重点工作和活动,特别是与我校青年学生关联度高、互动性强的活动,借助微信平台予以生动呈现,使微信平台成为我校团组织面向青年学生重要的组织和动员方式。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所服务对象群体特点,打造一批特色话题,吸引我校学生关注。

2.要紧密结合我校学生关注点。要围绕我校学生成长成才、就业创业、校园活动等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及其个人生活状况等特点及需求,积极通过原创发布、转发点评、微信交流等多种形式,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网络语言与青年学生进行直接、平等的交流沟通。

3.要注重内容及时更新。直属学生组织、各分团委、院系团总支的官方微信要保证内容每月更新不少于20次,并确保微信内容发布的质量;团干部也要及时更新个人微信内容,确保微信内容发布的数量和质量。(原则上团干部个人微信每月更新不少于8次)

4.要积极引导微信舆论。直属学生组织、各分团委、院系团总支要积极关注我校青年学生对重大理论和社会现实问题的关切,适时发出正面理性声音,引导其形成正确的社会观察结论。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避免在微信上发表极端情绪化的个人观点、看法和未经证实或许可的信息,避免在团组织官方微信和团干部个人微信上发布不当言论,维护团组织和团干部的社会形象。

(三)群组管理

团组织所建微信及微信群(讨论组)实行校团委宣传部督导、属地负责的原则。直属学生组织、各分团委、院系团总支除接受校团委宣传部的督导,做好自身官方微信的建设、管理以外,还要加强对下级团组织微信工作的管理和督导。

(四)关注“江西科技学院团委”官方微信订阅号

江西科技学院团委官方微信订阅号已正式开通,请各级团组织、团干部下载“微信”手机客户端,点击微信窗口下端“朋友们”一栏,在“添加好友”处搜索“jxkjxytw”(昵称:江西科技学院团委)进行添加。添加成功后发送“学院+班级+姓名或组织名称+职务+姓名”到江西科技学院团委官方微信方视为关注成功。

 

江西科技学院团委官方微信订阅号二维码:

 

请各级团组织专兼职团干部、学生干部关注“江西科技学院团委”官方微信订阅号,逐步做到全员关注,并在广大学生中广泛开展推广宣传工作,发动更多学生关注“江西科技学院团委”官方微信订阅号。并于12月27日前统计好阶段性推广工作及时将“江西科技学院团委”官方微信订阅号关注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至校团委宣传部。

二、时间要求

1.2013年12月26日前,直属学生组织、各分团委、院系团总支要开通官方微信,各分团委、院系团总支、直属学生组织学生骨干,基层团支部负责人开通微信,初步形成覆盖全校五大直属学生组织、两个分团委、17个院系团总支的江西科技学院共青团微信集群。

(http://jingyan.baidu.com/article/4d58d541c7b6919dd5e9c04b.html怎样开通微信公众号的步骤)

2.2013年12月27日前,校团委专职干部与各院系团总支书记之间建立微信群(讨论组),各院系团总支书记与所在院系的班级团支部书记之间建立微信群(讨论组),直属学生组织学生骨干与指导老师之间建立微信群,

各班级团支部书记与所在班级青年团员之间建立微信群(讨论组)。

三、工作要求

1.建立机制。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凡开通官方微信平台的团组织,应建立由该团组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同时,要做好班级团组织、团干部以及青年学生开设微信情况的统计备案,掌握情况,加强指导。

2.加强管理。各级团组织要挑选得力骨干担任管理员,对微信进行管理,定期发安布内容,确保微信正常运作。各级团组织所开设微信统一名称为“xx学院团总支/团支部(或其他团组织名称)微信群(讨论组)”。校团委宣传部将对各级团组织运用微信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同时,每周通报直属学生组织、各分团委、院系团总支运用微信平台开展工作情况,并将此项工作纳入2014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项目。

3.做好统计。直属学生组织、各分团委、院系团总支要做好团组织开设微信情况的数据统计工作,于12月27日前填写好《微信及管理员信息收集表》(见附件2)报校团委。

联 系 人:喻翔   曾慧敏

联系电话:18166047690   18166048120

邮    箱:821200773@qq.com

附件:1、《“江西科技学院团委”官方微信订阅号关注情况统计表》;

2、《微信及管理员信息收集表》。

 

共青团江西科技学院委员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共青团     新媒体工作    微信运用     通  知              

抄  送:学校领导   学校党委各部门、各级团组织、学生组织负责同 志    

共青团江西科技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制             2013年12月16日印发 

附件1

“江西科技学院团委”官方微信订阅号

关注情况统计表

报送单位:                               年     月     日

专兼职团干部关注人员

序号

关注人微信昵称

关注人微信帐号

 

 

 

 

 

 

 

 

 

 

 

 

 

 

 

 

 

 

 

 

 

 

 

 

 

 

 

 

 

 

 

 

 

本院系(团组织)专兼职团干部总人数:           

关注总人数:

注:专兼职团干部关注人员须详细列出关注人的微信昵称及帐号(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附件2:

微信及管理员信息收集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官方微信

微信管理员

微信号

微信昵称

微信群(讨论组)个数

收听人数

姓名

微信号

微信昵称

QQ号

手机

 

 

 

 

 

 

 

 

 

 

 

 

 

 

 

 

 

 

 

 

 

 

 

 

 

 

 

 

 

 

 

 

 

 

 

 

 

 

 

 

 

 

 

 

 

备注:各院系团总支报送的《收集表》需包含各班级团支部等团组织信息。(商学院团委、生活园区团委参照报送)

 

 

 

附件【附件1、2.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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